是用工还是用人?是劳动者还是合作方?这场发布会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发布会上,丰台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冬冬结合该院审理的涉互联网平台用工纠纷案件,详细梳理了此类纠纷的案件特点及审理难点。李冬冬说,用工模式灵活、用工企业关联关系复杂及合同形式、计酬方式多样导致新就业形态下涉互联网平台用工纠纷案件呈现出“两难”特点:用工主体争议大,调查取证难度大;用工性质争议大,法律关系难认定。有的用工主体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合同;有的用工主体有意在合同中约定双方为劳务关系并排除劳动法适用;还有的用工主体与劳动者签订《租赁协议书》《承包服务协议》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困境。面对上述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丰台法院立足区域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双保护”理念,以依法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力促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新细化劳动关系的认定规则,合理确定平台企业的用工责任,不断探索完善涉互联网平台用工纠纷案件的裁判理念与规则。
(资料图片)
据了解,用工性质不明确是当前审理涉互联网平台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难点。李冬冬介绍,法院对于双方用工关系的审查,主要通过双方合同的签订情况以及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则重点审核双方有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以及双方有无从属关系,比如骑手是否需要严格遵守平台的规章制度,平台是否对骑手进行工作时间、场所、内容等安排,平台对骑手有无日常工作监督、考核及奖惩,骑手的交通工具、各式装备是否由平台统一提供等。
围绕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及平台企业合作方之间法律关系如何认定,用工过程中发生侵权后的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南苑法庭法官彭宇、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张瑶通报了三起典型案例并结合案例作出法官提示。
“许某诉某物流公司、某电商公司劳动争议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动者与外包公司、互联网平台三方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工资通过现金形式发放,连许某自己也不清楚他究竟是与哪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许某能提交的证据也只有工牌、工作服、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彭宇告诉记者,这类案件中劳动者的举证能力弱,往往面临证据不足败诉的风险。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法院前往许某的工作地点进行调查,在现场发现了由某电商公司配送的冰箱等电器和带有某物流公司字样的货物,工作人员穿着某电商公司工作服,经询问现场多名工作人员和负责人,他们均表示是某物流公司员工。法院最终判决由某物流公司支付许某拖欠工资及扣罚工资。
张瑶建议,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要清楚自己是和谁建立劳动关系或其他用工关系,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同时日常工作中适当留存工作证件、工作场所照片、微信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用人单位则要依法合规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完善用工制度,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丰台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郭俊宝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丰台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平台企业合法合理用工划出红线,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新就业形态的良性健康发展,提高就业质量,保障劳有所得,持续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代表点评
/王利英/
北京市人大代表
北京京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合同管理高级主管
新就业形态下,互联网平台用工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引发的民事纠纷也日益增多。丰台法院运用“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机制,抓住与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以案说法,深入解析,对于保护各方利益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这也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让更多普通百姓知法、守法、用法。
/朱玉华/
北京市人大代表
北京首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很高兴能够参加这次“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丰台法院就事关民生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难题,以积极的姿态给出了新回应、新方案,更坚定了我对法院公正司法的信心。我将持续关注法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为辛苦付出的法官们点赞。
/刘均娥/
北京市人大代表
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院长
法官们对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的签订以及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给予了相关的建议和提示,非常符合我们的需求。希望通过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能够达到让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效果。同时,我认为新闻发布会这种形式也是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很好的方向。
/张文生/
丰台区人大代表
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丰台区平合医患中心主任、北京祥荣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丰台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今天“月说新案”发布会的主题是互联网用工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对以外卖、送餐、网约、代驾等为代表的新业态劳动者与平台等合作方的纠纷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剖析和解读,给从业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平台、合作方如何合法用工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充分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同时也起到了警示和预防纠纷发生的诉源治理作用。
供稿:丰台法院
编辑:胡灏洁 肖飞
审核:张忠涛
关键词: